医疗及科研服务
首页

2015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

为落实促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总体要求,日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检验检疫部门暂停征收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
 
 
 
 
 
该费用包括对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不包括对出境人员预防接种和体检收取的费用,以及企事业单位承担与出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测和鉴定、出境检疫处理、动物免疫接种工作收取的费用)。
 
 
 
 
 

据统计,2014年深圳检验检疫局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约4.15亿元。该局将继续按照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贯彻落实出口免收费政策,确保辖区内企业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

 

推荐新闻

上一篇:加州65提案概要及对儿童用品与玩具的要求

下一篇:土壤环境质量新标出炉 相关技术保障将启动巨大市场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