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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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各班级:
根据国家节假日放假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4月2 — 5日调休放假4天。
二、4月5日晚上补上4月5日(周二)下午的班会课,4月5日(周二)上午的课程,由教务处另行安排时间补上。
三、4月1日下午学生放假离校,教职工开始放假。
四、放假前,学生处、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对确实需要留校的学生进行登记,学校将根据学生留校情况安排人员值班。
五、各部门要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校卫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巡查工作,努力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校办 2016年3月23日